关于开展2024年度重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优质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1-17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与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22〕41号)等文件精神,

分层打造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性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优质企业,按照《关于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渝人社〔2023〕85号)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4年度重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优质企业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重庆市内主营业务为人力资源服务的独立市场主体均可参与认定

(市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支机构在重庆统计纳税的,可以单独作为申报主体),每家企业只能选择一个类别申请认定。

企业分公司业务收入计算为总公司收入参与认定,企业市内子公司业务收入可申请计算为总公司收入一并参与认定。

子公司纳入总公司一并参与认定的,则子公司不得再单独申请参加本年度优质企业认定。

二、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1.在重庆市域范围内完成注册登记,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业务备案、分支机构报告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劳务派遣企业等,原则上业务经营满3年。

2.合规状况。企业规章制度健全,守法经营,规范管理,按时参保纳税,依法诚信服务。

3.近3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2024年度在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公示体系中未被标识为“红色”。

4.已认定为2022—2023年度龙头、骨干及专精特新企业的,不再参与2024年度的认定工作。

(二)标准及名额。

按照龙头、骨干、专精特新三个类别分别认定,具体标准及名额如下:

1.龙头企业。企业业务规模大、营收情况好、利润率高、税收贡献突出,对全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起到一定引领示范作用。原则上全市认定不超过10家。

2.骨干企业。企业在职业介绍、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培训、人才测评、猎头服务、

人力资源信息软件服务等业务领域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对该业务类别规范经营、创新发展起到了引领支撑作用。原则上每个业务类别认定不超过3家。

3.专精特新企业。企业专精于特定人力资源服务类别、特定服务对象、服务特定行业,聚焦人力资源的专业化发展、

精细化服务,积极推动服务产品和模式创新。企业主营业务特色鲜明,具有核心竞争能力,市场份额占比、研发投入高,

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市场发展前景。原则上每个业务类别认定不超过5家。

三、认定程序

认定程序包括自愿申报、主管部门推荐、材料复核、专家评审、公示监督、结果公布等六个环节。

(一)自愿申报(2025年1月27日前)。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本着自愿原则,向注册地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申请报名,提交申报表及相关材料。

(二)主管部门推荐(2025年2月13日前)。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核实申报资料,形成推荐意见,择优向市人力社保局推荐。

(三)材料复核(2025年2月18日前)。市人力社保局依照认定条件和相关指标,对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

(四)专家评审(2025年2月19日—25日)。组建专家评审组,对材料复核通过的企业,按照参评提交材料、现场答辩情况,开展集中评审。

(五)公示监督(2025年2月底)。通过网络展示平台向公众展示候选企业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六)结果公布(2025年3月初)。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确定为“2024年度重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龙头、骨干、专精特新企业”,发文通报,并进行宣传报道。

四、评审规则

2024年度重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优质企业采用“书面评审+现场答辩”的方式开展。评审工作由第三方机构组建专家团队组织实施,

在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范围内,调查核实申报企业情况,综合申报企业现场答辩情况,专家评审形成优质企业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由市人力社保局审定后发布。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把开展2024年度重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优质企业认定工作作为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组织本地企业参评。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确定推荐名单,确保认定工作规范有序。

(二)大力宣传发动。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通过不同方式和渠道,大力宣传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

不断扩大认定工作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为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严把认定标准。认定过程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注重业绩、彰显先进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认定范围、条件、标准、程序组织开展认定工作。

申报企业应按要求如实申报,承诺并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参与认定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及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申报企业务必高度重视申报资料的准备工作,尽早全面提交申报资料及证明材料。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按照“即接即审即送”的原则,按照评价指标(附件6)将初审合格后的申报材料(纸质件)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2025年2月13日后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联系电话:63117715,63117793

电子资料收件邮箱:cqhra_msc@163.com

邮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通大道9号拓邦大厦A栋13楼


    附件:1.2024年度重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优质企业(龙头企业)申报表

          2.2024年度重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优质企业(骨干企业)申报表

          3.2024年度重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优质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申报表

          4.母子公司关联关系及授权申明

          5.各项申报材料目录及制作要求

          6.评价指标




附件:2024年度重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优质企业(龙头企业)申报表.docx

附件:2024年度重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优质企业(骨干企业)申报表.docx

附件:2024年度重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优质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申报表.docx

附件:母子公司关联关系及授权申明.docx

附件:各项申报材料目录及制作要求.docx

附件:评价指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