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才研究和人力资源服务协会
入会须知
一、会员资格
凡承认和遵守本协会《章程》、积极履行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单位会员:
⒈经政府人事部门批准、持有《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并从事人才交流服务业务(或相关业务)的人才中介机构;
2.与人才交流、人力资源开发相关的大中专院校及科研机构;
3.从事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团体;
4.对人才服务事业热心的其他机构和组织。
二、入会资料
单位入会需提交的资料
1.《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原件两份;
2.单位简介一份;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4.从事人力资源相关业务,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5.其它须提交的文件材料。
服务热线:023-86898619、88958090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嘉州路36号二楼207室
邮编:401147
会费缴纳账户名:重庆市人才研究和人力资源服务协会
开户银行:工行加州支行
银行账号:3100023309200033581
三、会员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的权利
1.具有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组织的课题研究、学术交流、考察调研、学习培训,以及其他各类活动;
3.获得本会各种服务及活动的优先权;
4.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优先获得协会服务的权利;
6.参加、协办或承办协会活动的权利;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8.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会员的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维护本会名誉及合法权益;
3.完成协会委托或交办的任务及其它工作;
4.积极宣传协会宗旨,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5.向协会反映情况,介绍经验,提交成果和有关资料;
6.按规定交纳会费;有条件的尽力资助协会活动经费;
7.宣传协会,向协会推荐会员;
8.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退会
(一)会员退出协会,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协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牌;
(二)会员如有违反法律和协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劝其自动退会;情节严重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除名。
(三)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1.连续2年无故不缴纳会费;
2.连续2年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
3.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4.已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