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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简介

重庆市人才研究和人力资源服务协会
专家智库简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人事人才工作的引领作用,加强协会科研项目工作等基础性建设,为全市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智力支持,重庆市人才研究和人力资源服务协会组建专家智库(以下简称“智库”)。

 

一、性质

        智库立足集聚起一支高素质人才研究队伍,旨在服务全市人才工作改革发展,深入开展人才理论和政策研究,培养培训高端人才、加强人才国际交流合作以及大数据建设等,为协会、行业乃至全市人才工作提供政策性、前瞻性研究和咨询。

 

二、成员范围

        智库拟聚集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单位中专业理论素养高、实操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和专业人才。

        智库初步划分为人事人才、人力资源行业、就业创业、人文社科、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劳动保障、新闻与传播、经济管理、建筑工程等10个领域。智库建设实行 

动态管理,随着工作发展需要,适时增加专业领域。

 

三、职能职责

    (一)负责搜集并调研相关领域研究课题、组织调研活动、撰写调研报告、上报研究成果、总结智库经验等日常工作。

    (二)全过程督导课题研究。对协会所有课题研究项目进行全过程调度管理。确保协会各项课题能结合重庆工作实际,提出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思路、 有效举措和对策建议。

    (三)承接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定向委托的调研课题,或推荐引导高质量人才团队承接。

    (四)构建联合研究、协作攻关平台。课题研究原则上由课题组承担,智库专家要为课题组成员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联合攻关、合作提供帮助。

    (五)推动成果转化。联合主管部门公开出版发展报告系列丛书。

    (六)参与人才、人力资源等领域理论研讨工作、专题调研等活动,编撰人才、人力资源等领域相关研究报告。

    (七)协助协会会员单位等有关机构开展人才和人力资源政策研究、标准编制、技术咨询、发展规划等方面工作,为会员单位开展培训和指导服务工作。

    (八)开展由协会牵头的项目评估、科学论证、课题评审等咨询服务,担任协会课题相关的学术活动的专家评委。

    (九)积极参与协会公益性讲座等活动。

    (十)其他需专家参与的相关工作。

 

智库管理

    (一)入库管理

      专家入库按照公开征集、个人自愿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审核、入库等程序进行。

      入库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2.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熟悉专业(技术)领域和知识产权最新发展动态,并熟练掌握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规  定;

      3.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有关工作(存在特别情形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可不受年龄条件限制);

      4.自愿承担相关保密义务,自觉遵守本办法规定,服从管理,接受监督,无违法和违反本办法等记录。

    (二)出库管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重庆市人才研究和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可决定其出库:

      1.专家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或不胜任工作次数达三次以上的;

      2.专家不服从工作安排导致工作损失或有严重失职行为的;

      3.三年内无故不参加专家工作会议和不履行专家职责的;

      4.公众举报不符合专家资格,经查证属实的;

      5.从事相关工作时,接受有关单位、个人的馈赠、宴请,利用专家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从事商业活动,或者与专家活动对象及相关人员串通,为本人或所 

在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其他单位的利益,经查证属实的;

     6.违反职业道德和国家有关规定,未主动回避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经查证属实的;

     7.工作单位、职称、执业资格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后未及时通知变更二次以上的;

     8.因健康等原因主动要求出库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经确认出库的有关人员不得以重庆市人才研究和人力资源服务协会专家智库专家身份从事相关活动。

 

五、智库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一)享受的权利

     1.对承担的课题等事项提出独立指导意见和咨询建议,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

     2.有权拒绝参加自己不熟悉专业领域的专家活动;

     3.优先参加智库办组织的知识产权相关活动或培训;

     4.获得论证咨询服务等相关的劳务报酬;

     5.法律、法规、协会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履行的义务

     1.为协会、行业发展规划、重大课题、重要决策事项提供咨询与指导。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独立提出咨询意见、方案、结论,并就其意见承担责任;

     2.充分发挥智库平台和专家的政策资源、技术资源、关系资源,在咨询活动中积极配合提供有关智力和材料;

     3.严格遵守保密等相关约定,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不能公开的信息;

     4.专家活动中接受监督、服从管理,不得接受或索取专家活动对象单位、个人的馈赠、宴请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5.法律、法规、协会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