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51号),
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强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人员职业能力建设,市人力社保局研究起草了《重庆市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xiangmuhuodong@163.com
2.传真:86868884。
3.通信地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邮编:401120 ),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政策意见反馈”字样。
4..公告发布网页意见栏直接反馈。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