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13

渝府办发〔2021〕10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推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下简称人力社保)事业加快发展,根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时期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全市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全市上下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人力社保事业全面发展。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重庆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全市人力社保事业推进更深层次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的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工作思路,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稳中求进,统筹谋划和推动人力社保事业发展,总体完成了“十三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十四五”时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巩固民生之本,全市就业形势总体平稳。把“稳就业”“保居民就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全力稳定就业形势。“十三五”时期,城镇新增就业362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登记失业率均控制在年度目标以内,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保持在93%以上。

夯实民生之基,社保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持续推动完善社保制度体系,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参保全覆盖。“十三五”末,全市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370万人、548万人和730万人,较“十二五”末增加422万人、109万人和301万人。

把握发展之要,人事人才工作积厚成势。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深化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薪酬制度改革,“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成功举办并永久落户重庆,我市培养的技能人才在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上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十三五”末,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203万人,高、中级占比首次达到50%;技能人才387万,其中高技能人才占比近30%。

织密保障之网,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坚持预防和处置双管齐下,不断健全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立完善“三方四家”定期协商会议制度,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综合改革试验,落实劳动合同和集体协商制度,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保持在92%以上。

应民心之盼,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依托办事大厅、门户网站、“重庆人社”APP等打造线上线下联动服务体系,建成市级人力社保政务服务大厅。深入推进“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公布取消各类证明材料195项,办事材料平均精简比例达60%以上、压缩办理时长达80%以上,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勇担攻坚之责,人社扶贫工作圆满收官。全力推进就业扶贫增收入、技能扶贫强素质、社保扶贫保生活、人才人事扶贫促发展、对口扶贫增实效。“十三五”时期,全市76.2万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应转尽转,实现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待遇应发尽发、代缴应缴尽缴三个100%。

抓牢战略之机,川渝人社合作开局良好。建立“1+N”合作模式,双方签约合作协议77项,就业、社保、人才等领域协作深度发力,80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24项“跨省通办”事项全面完成,两地互签电子社保卡2.4万余张、互办养老待遇资格认证7800余次。

专栏1  “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十四五”时期,全国及我市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制度优势显著,经济长期向好,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为做好人力社保各项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新一轮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纵深推进,为人力社保事业开拓视野、集智汇力创造了有利条件。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推进,“一区两群”协调机制不断健全,为人力社保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也需要清醒认识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广泛影响以及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多变、长期短期矛盾的相互碰撞,都将给人力社保工作带来诸多新挑战。就业总量压力特别是青年就业压力不容忽视,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社会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社保基金收支平衡压力加大,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制约和影响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人才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数量难以满足发展需要;产业转型升级、新业态发展给协调劳动关系提出了新挑战。面对发展的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必须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上来,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积极通过改革破除事业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人力社保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第二节  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形成更加合理更加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提供更加均等更加优质的人力社保公共服务,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积极贡献。

第三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战略导向、全局谋划。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系统观念,更加注重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将人力社保工作最大程度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促进产业、人才、劳动力资源优势互补和交流互动。

持问题导向、夯实基础。聚焦人力社保领域中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集中资源、精准投向,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认真分析查找服务群众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持续加强和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好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坚持目标导向、服务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群众的需求和期盼,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发挥人力社保部门的重要作用,既做到尽力而为,又做到量力而行。将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再分配的调节功能,使人民群众都能依法享有基本社会保险权益。

坚持结果导向、推动改革。将新发展理念贯穿到人力社保事业发展的全过程,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人力社保事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深化人力社保领域制度改革,构建与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第四节  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发展条件和承载能力,提出“十四五”时期和二○三五年人力社保远景目标。

“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为:

——就业总体形势更加稳定。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就业容量不断扩大,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劳动者技能素养不断提升,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缓解,就业形势更加稳定可控。到2025年,实现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巩固,社会保险待遇稳步提高,基金运行更加安全平稳。到2025年,全市城乡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400万人、750万人、610万人。

——人才集聚效应更加明显。人才政策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良好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形成,“近悦远来”的人才环境基本成型。202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达到230万人、450万人。

——和谐劳动关系更加稳固。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劳动关系协调和矛盾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不断提升,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健全,劳动者待遇和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优质。上下联动、内部一体、外部协同、过程可控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智慧服务能力和服务质效不断提升,社保卡应用广泛普及,人力社保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均衡优质。

○三五年远景目标为:

2035年,劳动者就业质量显著提高,劳动者技能素养普遍提升,劳动者的全面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社会保障作为民生之基的作用更加巩固,人人享受社会保障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人才规模、结构更加合理,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基本形成;人力社保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

专栏2  “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第二章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第一节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把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下限,发布就业指数,加强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衔接配套、协调联动,强化就业影响评估,实现经济增长和就业扩大良性互动。统筹城乡就业政策,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就业,促进平等就业。推进产业、区域发展与就业协同,优先支持发展创造岗位多的行业产业、项目,加快带动就业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建设,加大对新经济、新平台发展的支持力度,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稳定拓展社区服务岗位。建立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城镇新增就业目标考核机制,促进产业、行业带动就业。健全市、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就业工作体制机制,开展交流培训、调研督导等行动,完善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重大风险协同应对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全面尽责”的良好工作格局。

第二节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

“渝创渝新”创业促进计划,推动创业型示范城市、创业实训中心等高水平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定期举办创业创新活动,推进创业项目跟踪扶持,加大初创实体支持力度,促进创业项目发展,提升线上线下创业服务能力,打造创业培训、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创业服务体系,营造良好创业生态。持续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个体经营,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灵活就业的规定。推进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服务,加快完善相关劳动保障制度。

 

第三节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百万青年就业促进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结合产业升级、区域发展、乡村振兴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推进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全力扶持引导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打造线上线下联动,精准、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加大对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的帮扶力度。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渠道。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健全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生活保障联动机制。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对困难人员实施“一对一”帮扶,统筹做好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建立退捕渔民长效帮扶机制,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第四节  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

健全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城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加强农村地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市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平台创建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区县打造“就业创业服务超市”。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实名制建设,构建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公共就业服务模式,为服务对象提供普惠性和个性化服务,推动城乡劳动者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准确把握劳动力市场供求周期性变化规律,适时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建立健全支持劳务品牌建设的工作机制,培育打造一批叫得响的劳务品牌。持续加大全市各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力度,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就业服务,促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社会民营机构合作,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预警体系,建立新就业形态用工监测和调查统计分析制度,加强就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加快全市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建设,有效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

专栏3  就业“聚力增效”行动计划

1.“渝创渝新”创业促进就业工程。探索建立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创业服务体系,举办创业生态峰会、创业创新大赛、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创业加速计划等专项活动,推动建设4个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5个西部创业实训示范中心、5个市级创业型示范城市、20个创业就业示范乡镇(街道)、50个创业就业示范山村(社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达到120个,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5亿元。

2.“就在山城”重点群体就业扶持工程。实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专项帮扶计划,实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全覆盖,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在90%以上;每年帮扶15万登记失业人员、8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举办农民工历程巡礼展览,累计建成60个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培育50个农民工劳务培训基地,驻外劳务办事机构服务范围覆盖到外出农民工就业10万人以上的所有地级市。

3.“职引未来”职业指导服务提升工程。建成职业指导服务线上平台,建立职业指导专家库,开展网络主播、职业指导等培训,举办职业指导模拟大赛。提供职业指导服务300万人次,职业介绍成功100万人次,推动创建市级职业指导工作室10个。

4.“智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运营推广“智能就业”信息平台。规划建设“重庆英才·职等您来”国家级网络直播招人招才公共服务基地,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推介就业岗位500万个以上。加快经办服务标准化、业务档案一体化建设,推广“就业创业服务超市”,创建100个市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平台。

第五节  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围绕劳动者就业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构建培训体系,开展重点群体就业能力提升行动和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扩大参训范围和培训项目,广泛开展新职业新业态技能培训。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支持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规范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工技能水平。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改革,建立培训资源优化配置、培训载体多元发展、劳动者按需选择、政府加强监管服务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教学资源、基础平台建设,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推动建设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开发引进国际职业培训课程体系,实施国际师资交流培育培养计划。优化技工院校布局,扩大优质技工院校办学规模,支持社会力量和优质资源参与发展技工教育,规划建设五一高级技工学校(重庆五一技师学院)二期工程。推动建设中西部职业技能竞赛示范中心,创新职业技能竞赛举办模式。

专栏4  “技能重庆”行动计划

1.“巴渝工匠”高质量发展工程。举办“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推动建立20个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基地和50个市级集训基地、25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50个市级培训基地、2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75个市级首席技能大师工作室、125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2.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规划建设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二期工程和250个公共培训(实训)示范机构,开展企业职工培训100万人次,建成中国(重庆)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暨老年养护中心项目,在万州等地区规划建设公共实训基地。

3.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实施技工院校创新发展计划,推动建立5个区域性技工教育集团、10个行业性技工教育集团、5—10个产教融合发展示范基地。

4.新型技能人才培育工程。实施新职业推广计划,推动建立150个新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培养培训20万名以上符合新经济、新业态和我市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新型技能人才

第三章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的原则,加大再分配力度,强化互助共济功能,推动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第一节  持续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

持续精准扩面。推动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完善缴费困难群体帮扶政策,积极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重点推动中小微企业等单位和农民工等群体积极参加失业保险。扎实做好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实现工伤保险政策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

第二节  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对接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优化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相应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等政策。研究划转的国有资本收益充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机制和办法。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优化职业年金经办规程,规范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优化筹资机制,调整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落实国家规定的个人账户计息办法。落实国家修订后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月数相关政策。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国家加强退役军人保险制度衔接相关政策。

进一步健全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实施更加积极稳健的失业保险政策,推动修订《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研究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扩大政策受益面。优化我市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流程,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我市重点产业,动态调整失业动态监测样本企业监测范围。优化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基金抵御风险能力。

探索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研究完善工伤保险相关制度及配套办法。以高危行业为重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积极推进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完善预防、补偿、康复等保障功能的工伤保险制度。推动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加强工伤康复工作,多途径强化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提升工伤保险信息化水平。


专栏5  社会保险“固本培元”行动计划

1.持续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研究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完善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等功能。

2.探索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根据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研究拟定地方配套政策。

第三节  健全调整社会保险待遇机制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调整,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综合考虑物价变动、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基金承受能力以及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合理确定失业保险待遇保障水平,推进失业保险金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职工收入增长相适应的工伤待遇调整机制。

第四节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持续优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基金运行风险分析研判,研究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运行风险预警和基金监督机制。持续健全政策、经办、系统、监督“四位一体”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提升风险识别、监测、防控能力。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对侵占、欺诈基金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不断加强社会保险稽核管理和内控检查。探索开展智慧监督,持续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强化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科学化布局,建立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监管体系。坚持精算平衡,健全基金预测预警制度,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平衡。继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每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新增结余80%以上用于委托投资,促进基金保值增值。稳妥做好职业年金基金归集管理,抓好年金计划合同备案、加强合规性监管、信息披露等重点工作,推动年金基金投资运营平稳有序。

第五节  提升社会保障经办管理服务能力

积极对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与其相适应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城乡居民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实施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缩小城乡经办服务差距。推动社保业务流程再造和服务重塑,对接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提升社保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加快推动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夯实完善社保经办“不见面”服务基础,逐步拓宽“不见面”服务范围,持续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建立完善全市集中共享的社会保险档案数据资源库,推进电子档案在社保经办和公共服务中的应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保障社保数据安全。

 

第四章  加强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

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牢固树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形成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营造“近悦远来”人才发展环境。

第一节  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

深化人才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与人才供求匹配机制。健全人才流动市场机制,完善统一规范的人才市场体系,加快人才服务机构发展,发挥市场在人才流动中的主渠道作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的人才需求,制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建立人才需求清单。全面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进一步破除妨碍人才合理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畅通人才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流动渠道。制定更加积极、更加开放的引才政策,完善“塔尖”“塔基”人才政策,建立完善柔性引才机制。不断丰富引才活动,办好重庆英才大会,举办“才聚巴渝”系列引才活动,开展“百万英才兴重庆”等项目,提升“重庆英才”品牌影响力,吸引大批“高精尖缺”人才聚渝,力争5年引进各类优秀人才10万名。规范人才流动秩序,制定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支持政策,形成人才服务基层导向机制。提升人才公共服务能力,推进人才服务数字化转型,实施人才服务快办行动。完善英才服务制度,优化“一站式”服务平台功能,探索个性化、市场化、数字化服务新模式。

第二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建立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监督到位、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培养选拔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继续实施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加大博士后培养支持力度,优化完善博士后创新发展政策措施,深入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工程和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加大博士后科研平台建设,持续开展“博士后沙龙”品牌系列活动,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入站从事博士后研究。深入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养培训市场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导和激励专业技术人才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优化完善重庆专家库建设和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管理运营,持续开展重庆英才讲堂、高端人才智力项目对接会、专家人才学术交流智荟沙龙、专家人才国情研修等活动。

第三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弘扬工匠精神,实施“巴渝工匠2025”行动计划,大力培养智能人才、技能人才。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完善校企联合育人机制,支持推动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落实相关激励政策,加快建设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高技能人才队伍。定期发布紧缺职业培训目录,按技能紧缺程度实行差异化培训补贴。研究出台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政策,推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互融互通。推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实现职业资格目录动态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建立由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层次、相互衔接的职业标准体系。

第四节  加快培育集聚创新创业人才

着眼于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造就更多国际一流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可按“一事一议”方式提供定制化、个性化支持,在团队招聘、岗位管理、薪酬管理、人才服务等方面强化保障。加大对大科学装置、国家实验室等大型科技平台招收培养博士后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创新支持,高水平建设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拓宽海归创业人才与知名投资公司、企业家、科学家的合作渠道,组织开展重庆英才创新创业“路演月”活动。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培养工程,制定相应职称评价标准,资助举办技术经理人高级研修班。强化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人才交流服务,在西部(重庆)科学城探索设立科技创新人才服务平台。

第五节  持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推行符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考核试点,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人事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培训机制。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岗位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完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实施县级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逐步推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制度等级晋升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范招聘行为。深化考试命题改革,提升选人科学化水平。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政策。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第六节  推动人事考试高质量发展

加强人事考试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人事考试工作质量规范,加强对全市各类人事考试工作的监督指导。建好用好公务员考试(重庆)测评基地,按照“试题研发、测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目标定位,努力打造示范西部、辐射全国的国家级公务员考试测评基地。全面提升大规模人事考试的组织实施效能、技术水平,强化考试安全体系建设,有效防控人事考试安全风险。加强人事考试信息化建设,建成涵盖综合管理、公共服务、业务管理、数据管理等于一体

附件: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