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才研究和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入会须知
一、会员资格
凡承认和遵守本协会章程、积极履行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单位会员:
⒈ 经政府人事部门批准、持有《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并从事人才交流服务业务(或相关业务)的人才中介机构;
⒉ 经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的市级各部门、中央在渝单位和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才交流组织;
⒊ 与人才交流、人力资源开发相关的大中专院校及科研机构;
⒋ 从事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团体;
⒌ 对人才服务事业热心的其他机构和组织。
二、入会资料
单位入会需提交的资料
1.《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原件两份;
2.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3.单位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的,提供《人才流动中介服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单位简介一份;
5. 单位法定代表和主要负责人简历一份;
6. 其它须提交的文件材料。
重庆市人才研究和人力资源服务协会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嘉州路36号二楼216室 邮编:401147
电话:023-86898617 传真:023-86898626 网址:www.cqhra.com
三、会员权利与义务
㈠ 会员权利
1. 具有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对协会工作有参与、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3. 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获得协会帮助的权利;
4. 优先获得协会服务的权利;
5. 参加或承办协会活动的权利;
6.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7. 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㈡ 会员的义务
1. 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2. 积极宣传协会宗旨,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3. 按规定交纳会费;有条件的尽力资助协会活动经费;
4. 会员在进行本单位的经营活动时,优先为其他会员提供服务;
5. 接受协会监督,如实向协会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6. 宣传协会,向协会推荐会员;
7. 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退会
1. 会员退出协会,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协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铜牌;
2.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3.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者不参加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4. 个人会员触犯刑律并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会员资格自然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