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
为帮助大家准确理解和应用《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我会拟举办企业用工法律风险应对培训班,围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选、育、用、留、裁”等环节,有针对性地讲解劳动合同的订立、试用期、培训协议、违约金、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集体合同、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帮助掌握防范用工风险和化解劳动争议的技能技巧,以迅速构建行之有效的劳动争议风险防范机制!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专员及人事行政管理人员、工会干部、法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等。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3年4月27日—28日
(二)培训地点:重庆市人才研究和人力资源服务协会
三、课程特色
针对性:课程内容精选了近几年主讲老师(及其专职团队)亲自处理过的且在不少用人单位内部也曾发生过的代表性案例,这些案例完全符合中国现阶段的大环境、大气候、大趋势,极具参考性和启发性。
新颖性:除前述提及的内容外,老师将随时结合最新的劳资热点,分析最新的司法判例,分享最新的实操策略。
实战性:实战沙盘演练,学员深入思考与充分互动,老师毫不保留倾囊相授;学员把错误留在课堂,把正确的观点、方法、工具、技能带回去。
四、培训方式
集中授课和互动交流相结合。
五、课程收益
1.全面了解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2.透彻理解与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
3.深度培养预测、分析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的思维;
4.系统掌握预防和应对法律风险的实战技能及方法工具。
六、课程大纲
新《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实操应对策略与有效调岗调薪、裁员解雇及违纪问题员工处理技巧 | ||
序号 | 专题 | 内容 |
1 | 劳动关系概述 | 如何判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
2 | 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劳务关系如何区别? | |
3 | 公对私业务外包中,私人承包者招用的劳动者,与发包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 |
4 | 劳动法上的劳动者包括哪些群体? | |
5 | 非法用工如何理解,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 |
6 | 招聘入职环节 | 用人单位是否必须履行招聘广告中的承诺性条款? |
7 | 如何降低承诺性条款的法律风险? | |
8 | 招聘条件中哪些情形构成就业歧视? | |
9 | 就业歧视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 |
10 | 面试过程中需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 |
11 | 哪些岗位有必要对候选人进行背景调查? | |
12 | 入职手续通常包括哪些,需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 |
13 |
特殊群体与多元化用工
| 是否存在“临时工”,其用工执行哪些标准? |
14 | 在校学生实习期间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 |
15 | 在校学生实习期间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协议,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 |
16 | 实习协议的设计要点有哪些? | |
17 | 招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没有退休金的人员,如何处理? | |
18 | 劳务协议、返聘协议的设计要点有哪些? | |
19 | 劳动合同订立
| 用人单位自行拟定的劳动合同文本是否有效,是否需要进行备案? 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是以合同名称还是以合同条款来判断? |
20 | 在劳动部门的劳动合同范本基础上,需要增加哪些风险防范条款? | |
21 | 劳动合同的盖章签名需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 |
22 | 劳动者借故拖延或拒绝新签、续签劳动合同,如何应对及举证? | |
23 | 未新签或未续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多长期限的双倍工资,是否受到仲裁时效的限制? | |
24 | 补签或倒签是否需支付双倍工资? | |
25 | 试用期管理 | 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的区别? |
26 | 可否先试用后签合同,可否单独签订试用期协议? | |
27 | 劳动合同约定“乙方的试用期为3-6个月”是否成立? | |
28 | 法律禁止2次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限该如何约定? | |
29 | 试用期间员工休病假比较长,怎么办? | |
30 | 试用期间工资支付法律风险分析与应对? | |
31 | 试用期最后一天解雇新员工,赔偿概率为70%,如何化解? | |
32 | 试用期间解雇新员工的程序有哪些? | |
33 | 社会保险法 | 用人单位拖欠社保费,有什么法律责任? |
34 | 用人单位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如何处理? | |
35 | 试用期间,是否必须缴纳社会保险? | |
36 | 不足额买社保,员工日后能否提出被迫解除及索赔经济补偿? | |
37 | 员工放弃参加社保,日后能否提出被迫解除及索赔经济补偿? | |
38 | 如果无参保,劳动者因第三方责任产生的医疗费用,能否要求单位报销? | |
39 | 用人单位协助辞职员工骗取失业保险金,有什么法律风险? | |
40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前提条件有哪些?怎样理解“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七、课程费用
1600元/人,会员单位1200元/人。会员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培训时请携带盖有单位印章的《重庆市人才研究和人力资源服务协会会员单位参培推荐表》(见附件1),凭推荐表获取培训班优惠。
八、报名方式
(一)前往协会官网www.cqhra.com,考试培训栏目选择“企业用工法律风险应对培训班”进行报名。
(二)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培训助理报名
九、费用缴纳
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对公转账方式缴纳费用,缴纳费用完成后,请自行提交开票信息,开具电子发票。
1.二维码付款(开具个人发票)
报名人员于协会官网-企业用工法律风险应对培训班-【报名缴费】栏扫码支付考试费用。
2.对公转账(开具单位发票)
开具单位发票需对公转账,转账时请备注姓名+企业用工法律风险应对培训费。
单位:重庆市人才研究和人力资源服务协会
纳税人识别号: 51500000MJP558076J
开户行及账号:工行加州支行 3100023309200033581
3.如有缴费疑问,可添加培训助理咨询。
十、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3)88728250
重庆市人才研究和人力资源服务协会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