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重庆市退役军人就业能力提升路径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 2022-07-07

关于提升重庆市退役军人就业能力提升路径的几点建议


摘 要:近几年,国家相继出台了《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重庆出台了《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的地方政策,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问题一直是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积极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尤为重要。本报告是通过分析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现状和所面临的问题,通过问卷调查分析研究,提出了提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的途径及政策对策。

关键词:退役军人,就业能力,职业培训,就业创业,学历教育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铺路搭桥、提供支持。现咨政建议如下:

一、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全面提升社会职业技能水平

(一)建立健全政策制度和组织实施体系

建立健全覆盖市内退役军人、贯穿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高质量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及配套政策措施,着力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持续增强技能人才发展动力和创新创造活力。以公共实训基地、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行业企业培训中心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新创业培训为主要形式,构建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载体多元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快提升退役军人的技能素质,完善退役军人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体系,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推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实现职业资格目录动态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建立由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层次、相互衔接的职业标准体系。

(二)广泛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技能培训

针对退役军人,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围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构建培训体系,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扩大参训范围和培训项目,广泛开展新职业新业态技能培训。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挖掘更多适合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岗位,有针对性地制定退役军人培训计划,加强行业企业合作,不断拓宽就业供给领域,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及时帮助退役军人解决就业创业培训等相关问题。

建立就业培训帮扶政策,组织就业培训专项服务活动等,加强政校行企紧密合作,重点依托职业院校,实施“授渔计划”、技能帮扶百企千校行动。对退役军人开展以回归社会为目的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开展以培养一门技能为核心的专项职业技能培训。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及时提供就业服务、技能培训等支持,促进人力资源充分利用。

(三)深入推进创业创新培训

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扩大创业培训群体范围,面向所有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人员组织创业培训。实现创业阶段全覆盖,组织准备创业和创业初期的退役军人参加创业意识、创办企业、网络创业、创业(模拟)实训等培训,定期举办创业创新活动,推进创业项目跟踪扶持,提升项目选择、市场评估、创业计划等能力,打造创业培训、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于一体的创业创新培训体系。

(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

将退役军人纳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鼓励用人单位定期组织退役军人岗位技能提升和知识更新培训。对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及时纳入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并按规定予以补贴。

(五)加强学历教育

退役军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加

分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鼓励各相关高校将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

纳入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范围。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免试入学。服役期间

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家庭经

济困难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按规定享受学费资助和相关奖(助)学金资助。探索

建立退役军人跨省异地教育培训机制。

二、重庆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奖励与监督机制创新

(一)落实金融税收优惠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创业者及其创业组织,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创业前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符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利息补贴条件的,还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创办的创业组织按规定享受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创业场地房租补贴等政策扶持。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在本市首次创业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

(二)贷款政策

地方可以规定军人在退伍后申请贷款的话可以享受财政全额贴息贷款的政策,就是说国家会补助你贷款所产生的利息,相当于自己不用付利息。

(三)加强教育培训考评管理

结合退役军人自身特长、就业培训意愿和市场需求,编制本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目录。加强监督考核,建立职业技能培训监管数据库,健全激励和淘汰机制,将参训退役军人考取相应证书获取率、推荐就业成功率与承训资质和培训经费拨付挂钩。

(四)建立健全考核督查机制

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督促检查,将其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作为参加评选模范城区的重要条件,纳入就业创业绩效考核内容。

(五)建立退役军综合监管制度

形成“条块联动、协同监管”强化服务的工作局面,对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培训资金、培训质量等进行规范管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培训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对培训资金管理使用进行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建立信用监管,完善抽查机制,探索开展“互联网+监管”,优化监管业务流程和工作模式。加强退役军人综合监管队伍建设,优化投诉举报受理流程,强化社会监督。加大对套取骗取补贴资金、侵害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破坏培训市场秩序、乱培训滥发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并依法依规严惩。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年度监测,组织规划实施中期和终期评估,重大情况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建立多方参与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网站

(一)加强信息平台建设

建立本市退役军人综合信息数据库,搭建“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和退役军人事务综合管理平台;夯实数据基础,拓展应用手段,为退役军人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创业需求、培训需求等精准服务;实现供需信息实时共享、人岗匹配有效对接。建立健全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培训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利用市级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区域内向欠发达区域聚集,补齐培训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加大力度推进平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优化完善市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相适应的信息化服务体系。建立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逐步实现对职业技能培训数据统计、信息跟踪、过程监督、效果评价、资金拨付、学分互认等功能。依托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和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实现培训对象的“实名”“实人”“实卡”认证,拓展社会保障卡应用项目,探索通过社保卡支持职业培训缴费和结算服务功能。依托电子社保卡,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发放具有认证结算等功能、精准对接培训资源的电子培训券。推动物联网、云计算、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公共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的应用,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基础设施环境的智能化改造,实现新技术与培训机构教学、管理和服务的全面融合。

(二)引导多元服务

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社会力量补充服务、退役军人自我服务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支持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的各社会组织机构依法开展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和载体,定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重视退役军人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大力宣传提高退役军人就业能力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重大工程和举措,大力宣传退役军人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为促进技能人才成才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本文来自重庆市人才研究和人力资源服务协会主办课题《重庆市退役军人就业能力提升路径研究》咨政建议,课题负责人:蔺朝莉,系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教师;课题主研人员:陈志军、甘守武。)